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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之信所蕴含的现代意义

www.chinarushang.cn  中国儒商  作者:夏海

 

  诚与信是互为表里的关系,“诚则信矣,信则诚也”。诚与信,是天道与人性的关系。诚反映客观世界的本真状态,是自然法则;信反映社会交往的基本要求,是做人的准则。

  信是平等主体之间处理相互关系的道德原则。尽管人伦之中不平等关系居多,但在人们的社会生活实践中,无论是熟人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是平等交往的关系居多数,因而信对于人生更重要,具有广泛而现实的意义。

  儒家之信所蕴含的平等价值,对于人类社会而言,具有永恒意义,无论过去还是将来,平等始终是人类追求的价值取向。对于现代社会而言,仍然有着借鉴指导意义,现代社会是民主政治,强调权利平等;现代社会是市场经济,强调交易平等;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强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先秦诸子百家都关心和认同信的观念,儒家关切尤甚。信是儒家重要的思想范畴,构成传统伦理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中国人道德品质和人格塑造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一定意义上说,传统社会能够基本做到和谐相处、交易有序、守望互助、团结友爱,都受赐于儒家之信的观照和浸淫。

  1 信之魂是诚

  近现代以来,诚信一般合并使用。作为伦理道德范畴,诚信的基本含义类似于传统信的概念,它要求政府诚信,不要朝令夕改,更不要有法不依,以真正取信于民;要求商业活动诚信,不要毁约弃约,更不要坑蒙拐骗,切实遵守契约,以维护经济贸易健康运行;要求社会交往诚信,不要轻诺寡信,更不要作伪撒谎,以建立言而有信、行而有果的人际关系。

  然而,在早期儒家思想中,诚信确实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联系在于,作为伦理道德范畴,两者内容基本相同,可以通用;区别在于,诚是一个形上的本体范畴,信仅仅是形下的实践概念。

  诚在儒家学说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庸》继承孔子的思想,系统论述了诚的问题。《中庸》认为,诚属于形上本体范畴,既是自然界的本质规定,又是人性本质的规定,“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对于自然界而言,至诚无息,化生万物,“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意思是,天地的法则,可以用一个诚字给予概括:作为天地没有两个,而它生成万物则是不可计算的。对于人生而言,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大学》提出人生的目的是“三纲领”,即明德、亲民、至善;人生的过程是“八条目”,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中诚意是关键,济世以修身为本,修身以诚意为要。

  在早期儒家那里,信与诚不是同一序列的概念范畴。诚是与仁、智等并列的概念,“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这说明诚是仁与智、内圣与外王的关键,是一种崇高的人格,具有终极意义。而信只是良好人格的组成部分,还不是一个主要的因素。

  自孟子始,把信与诚结合在一起,“彼以爱兄之道来,故诚信而喜之”。这对信概念的发展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既提升了信的层次,又使诚落到了实处,促进了信与仁义礼智等思想范畴平起平坐。

  诚为信提供了天理依据,就是为信提供了绝对性。诚是信的灵魂,信的行为因诚而立。信与诚结合在一起,应认为是一项基本义务,是不证自明的道德律,必须绝对得到遵守。同时,诚与信是互为表里的关系,“诚则信矣,信则诚也”。诚与信,是天道与人性的关系。朱熹认为:“诚是自然底实,信是做人底实。”诚反映客观世界的本真状态,是自然法则;信反映社会交往的基本要求,是做人的准则。自然界无论晴天还是雨天,都是真实的,不会作假,人间世也应像自然界一样,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诚实无欺。诚与信,又是主体内心与外化的关系。诚是主体内在的一种本然状态,信则是主体在对象性活动中内在之诚的外化,诚是信的思想基础,只有内诚于心,才能外信于人;信是诚的具体表现,无信则不足以见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