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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家庭教育”的现状及课题一一以“日本家庭教育学会”为中心

www.chinarushang.cn  中国儒商  作者:佐藤贡悦 严锡仁 西中研二 平良直

一、“日本家庭教育学会”的沿革

日本家庭教育学会成立于198629,由东京大学名誉教授中村博士(佛教学)出任首任会长、筑波大学原副校长兼名誉教授高桥进博士(伦理学)出任首任理事长,于1999年经日本学术会议认定为日本唯一的“注册学术研究团体”,2006年日本学术会议改组后被认定为“合作学术研究团体”。

本学会致力于“通过理论和实践研究家庭教育,普及研究成果”,并以此作为学会章程。这是高桥进会长在《成立宗旨书》中的陈词,这一想法主要基于以下内容。

“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在当下同是广受国民关注的话题。青少年的三观及性格的养成不仅受学校教育的影响,来自家庭教育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因此,通过剖析和探讨家庭教育问题,并找出有助于青少年成长的方法是当下我国教育的当务之急。”

本学会立足于“教育当以家庭为本”的观点,认为研究人员、教育人员、监护人应当参与其中,共同讨论有关家庭教育的诸问题。正因此,本学会的人员构成极为丰富。不仅包括哲学、伦理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宗教学、经济学、文学、语言学,体育学等各领域的研究者,更有积极参与民间伦理,教育实践活动的家庭教育研究者和实践家,以及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教师、教学经验者、乃至地方自治团体的教育负责人、企业人员、媒体业者等等。在这一点上,是其他学会无可比拟的。

本学会现任日本家庭教育学会会长是八洲学园大学的中田雅敏教授,为会员人数约500人,年会费5000日元的小型学会。每年的活动经费预算约1000万日元,由于没有来自政府或公共团体的资金援助,大部分经费由以下团体支持赞助。具体有伦理研究所、日本教育科学研究所、SCHOLE家庭教育振兴协会、东京家庭教育研究所。

本学会每年主要举办的活动如下。

(1)总会(每年1次)、常任理事会(每年4次)。

(2)学术大会(每年1次):自开办以来历年举办、无一例外。本年度为第30届。

大会分为两部分。上午进行个人研究发表,下午由主题相关专家进行演讲和讨论。

2014年度学术大会的主题是“家庭教育的推进及家庭教育学的构筑”。

(3)出版活动:

学会杂志《家庭教育研究》(每年发行1次,本年度刊号为20号)。

一般杂志《家庭论坛》(每年发行1-2次,目前已发行刊号为25号)。

会报(每年发行3次)

(4)日本家庭教育学会“高桥进奖”的审查与授予

(5)“家庭教育学的构筑”相关研究会的举办(每年4次左右)

除上述活动外,会员中从事家庭教育研究或相关实践活动的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提出“家庭教育师”的资格申请,本学会具有认证资质(目前已认证210名)。

作为“家庭教育师”,即在地方自治团体的协助下从事家庭教育的实践及启蒙活动。抑或通过各种团体及社团活动、演讲活动与监护人直接接触,更加深入地了解夫妇、亲子、家庭成员、乃至地区与学校教育问题上的烦恼和疑惑,进而提出建议等扎根于地区性社会的活动。此外,自2001年始,“日韩家庭论坛”正式启动,该活动在日本与韩国间交替举办。

一、“家庭教育学”的构想

“家庭教育学”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恐怕在当今全世界范围内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理论体系。在日本家庭教育学会已走过的30年中,已发表的家庭教育相关研究成果数不胜数,但依然未能实现家庭教育学理论体系化。作为本学会的每位会员自知这一问题虽放置已久,却是亟待探究的普遍而首要的课题。

要想在全新的领域中建立理论体系,通常来说应当以现有的各成熟领域为基础,同时将这些领域的知识体系进行融合并升华。换言之,只有把多个即有学问领域的成果与大量的社会实践经验相结合,“家庭教育学”理论体系的构筑才得以实现。

话虽如此,这项任务却十分艰巨。如前文所述,要想构筑“家庭教育学”理论体系,应当涉及多个范围和领域。诚然,目前已发表的关于家庭教育的相关论述屡见不鲜,也有很多以“家庭教育学”著称于世的作品。然而,这些作品大多是以作者自身生活体验为基础的主观教育论,而且是局限于人类发展中某一段时期的论述。对于一门学问来说,实属单薄。换言之,目前为止的研究成果仅仅是对家庭教育学的一种探索,是以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医学等学科为依据做出的包含了家庭教育学的研究,但并不等同于“家庭教育学”。因此从事上述相关研究的研究人员首先要承认自己的研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教育学”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理论上,在此基础之上整合各专业领域独立进行的家庭教育相关研究,是能够实现家庭教育学这一综合性学科理论体系的构建的。然而事实上,深受西方近代思想影响的日本现状却是,大学教育中各学科领域的发展己趋于僵硬化和制度化,在各学科体系内很难再出现新的交叉领域的研究。

近代以前,在日本还很重视学习积累的时期,关于青少年教育方式的思想指导类书籍及研究成果不胜枚举。举例来说,在《育儿书》一书中,自近世(江户时期)到近代(17-19世纪)来自于诸思想家的大量育儿书籍搜罗其中。将其称为日本开始研究“家庭教育学”的标志未免有些言过,但要说它是一部以“家庭教育”为中心的综合性论述作品则当之无愧。与此类书籍相比,现在标榜家庭教育的相关研究细分化颇显严重,最终导致了这一重要领域反而被高专业性的其他各学科所掩藏。

另一方面,“育儿(家庭教育)应当如此如此”一一基于这样的论调展开议论是近世的此类书籍的一大特点。然而多数学者认为这种议论方式在现代很难行得通。其理由有以下几点。

①在当今的日本社会,大多数人认为“家庭教育”是每个家庭的私事。

②人们常把“家庭教育”等同于教养、社会常识和礼节的养成。

③即使能清楚地认识到家庭教育的本质是促进道德教育以及性格形成,依然有很多人认为家庭教育归根结底是每个家庭的私事,提出的一些普遍性的、原理性的观点也不过是将一些特定的宗教、思想或意识形态强加于人的过程而己。

就这样,在当今的日本,“家庭教育”的概念被强行赋予了“私事”的刻板印象,而不再是相对应的一门普遍适用的“公”的学科。那么这种印象是如何扎根于人们的思想中的呢?自近代明治维新以来日本引进了学校教育制度(1872),“教育”由学校全权负责。而在二战时期国民教育曾被权利所利用,出于对这段历史经验的敏感,人们是心存警惕的,而且这种警惕心理挥之不去,并在战后美国倡导的自由主义思潮浸透下更加根深蒂固。

在这里非常值得一提的是,在日本把“家庭教育”误读成教养的养成这一现象极其普遍。其实成长不仅仅是孩子的问题,作为家长也必须成长。生物学上的所谓“家长”,就是在养育子女的过程中得到自我成长,并成为真正意义上开始承担社会责任的“家长”。此外,在日本当下,一提起“教育”,人们的第一反应必然是学校教育。但人类从出生到成长的过程中,学校教育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自不必说,但要说真正“长大成人”,在大分类上应该分为家庭教育、地区教育和学校教育。而三者之中,家庭又是一个人成长的最初环境,毋庸置疑地家庭教育在教育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那么把如此重要的家庭教育归类于“私”的问题显然并不合理,这也正是日本家庭教育学会的基本立场。毫无疑问,任何一个家庭都是尊重个性的,不同家庭的教育方式也各有不同。然而特殊状况中是能反映出普遍性的,若能与人们分享并从这些普遍性中挖掘价值或真理,那么把家庭教育看作是一件“公”的普遍适用的学问也绝非无望。比如说,人文社会学这门研究人类社会各类问题的学科,正是以重视人类特殊性为基点进行研究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把家庭教育从“私”的问题提升为“公”的学科并不是难事。当今日本社会所面临的家庭教育问题正是我们应当共同面对和分享的,甚至可以说是十分具有学术研究意义的共同问题。将这些家庭教育相关的问题群进行整合、探究、统一为“家庭教育学领域”,在当今的日本势在必行。

在本学会2003年的常任理事会上,以当时的高桥进会长、望月嵩副会长、佐藤贡悦副理事长为中心,成立了“家庭教育学构想”工作小组。次年,八洲学园大学将家庭教育课程列为本校的终生学习类专业,并正式开学。高桥进会长出任八洲学园大学的首任校长。同年,作为日本家庭教育学会与八洲学园大学的共同研究课题,“家庭教育学的构想”项目正式启动。2007年《八洲学园大学,日本家庭教育学会共同研究家庭教育学的构想成果报告书》正式发行。期间,于200612月《新教育基本法》重新制定了《家庭教育》的相关规定。规定称,地方行政机关需要为支援家庭教育制定相关政策。这项共同研究正是在《新教育基本法》颁布之初议论正盛时催生的产物。在2007年的《共同研究成果报告书》中,当时的研究代表望月嵩副会长是这样描述的。

“虽说新教育基本法制定了有利于推进家庭教育的政策,但我们不能沉醉于喜悦中而无所作为。要想重新恢复家庭教育的活力,最终实现充实家庭教育的目标,必须确立相应对策。而作为这一对策的根本,是要建立一个能够科学地解释何为家庭教育的学科,即‘家庭教育学’”。共同研究的成果报告书持续发行至2010年。在这里无法将成果一一列举,但总体上说是各研究学者立足于自己的专业领域,进行的家庭教育主题相关的研究成果。

当时的研究者代表望月副会长在成果报告书中,是这样描述的。

“从家庭教育学体系化的观点来看不得不坦率地承认,本报告书并没有呈现出家庭教育学的主体形态。然而,考虑到家庭教育学是一门基于大量的跨多领域研究而成立的学科,只有各领域的研究者和实际从业人员齐心努力,‘家庭教育学’的构建才能实现这一现实,本报告书正是为了迈出下一步所作出的宝贵积累和优秀成果。”

新学科的构想与建设工作正如前文所述,出现困难是意料之中的,反复尝试也是必经之路。日本家庭教育学会时刻牢记着构筑家庭教育学体系的宗旨和理念。虽说首要任务是找到各学科体系的共同点以实现家庭教育学体系构筑,毕竟科学研究的原始动机是最重要的,无论最终通过探究得出多么完美的方法论,多么缜密的理论或完善的体系,如果失去了最初的研究动机则毫无意义。不忘初心,坚持以“家庭教育”为中心会有助于避免真正的研究对象一一家庭教育最终埋没在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中。“家庭教育学构想”本身已经超越了家庭教育学会的框架,为众多研究学者共享彼此的研究志向提供了共存场所。这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是有百益而无一害的。

三、家庭教育学的理念及其存在的意义

在社会构造的巨大变迁中,家庭的生存环境、生活形态以及内部结构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日本厚生劳动省于201515公布了2014年人口动态统计的年推算值。出生人数达历年新低,为1001000人。

此外,近年来社会上对学校教育的过度倚重,成年人也不自觉地被这种时代潮流同化。在这种社会风气的蔓延之下,孩子们的内心是病态的。正是在这种现状之下我们如今才会面临以当下青少年暴力犯罪为首的各种各样残酷的社会问题。也正因如此,即使面对“为何家庭教育是必要的”如此基本的问题,多数家长竟无言以对。这就是日本家庭教育的现状。

所谓家庭教育的目的,一言以蔽之,即孩子的人格形成以及家长的人格养成。由于目前为止的教育方法主要侧重于学校教育,因此当下家庭教育的当务之急是弄清与学校教育关系的同时,明确家庭教育的独立性。诚然,在与学校教育的相辅相成关系中,两者的相互融合促进作用不容忽视。相反地,两者还存在着对立面。这个所谓的对立面,是指在学校教育中无法得到滋养的部分,即家庭教育的最终目标一一人格教育。在“德智体”这种字眼逐渐淡出视线的今天,反而更应当重新审视家庭教育承担的“德育”部分的重要性。现在的日本也逐渐迎来这一时期。

四、关于家庭教育的大事件

1947年日本迈出了从美国的《教育基本法》影响下的战前国家主义及军国主义教育转变为尊重基本人权的教育形式的第一步。其后于20世纪60年代,日本进入高度经济成长期。在自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转型中,“地位由学历决定”这一观念在日本社会中定型,与此同时,中小学的应试竞争愈演愈烈。作为这种过度应试竞争下的产物,出现了所谓的“差生”。自20世纪70年代后叶至80年代初期,“校园暴力”“逃学”“青少年犯罪”等青少年问题频发,这一系列问题最终导致了“教学秩序混乱”、“教育荒废”等社会问题的出现。鉴于当时的情况,文部省(在2001年中央省厅整编后,更名为“文部科学省”)做出“青少年需要减负教育”的判断,并于1980年开始实行“减负教育”,并不计后果地大幅缩减课时。2002年的小学和中学课时与1961年相比分别减少了7.8%13.5%。然而,这种仅在政策上做出的教育改革,“校园暴力”“逃学”“青少年犯罪”等问题没有得到丝毫改善,新闻中也屡见不鲜。对这一状况感到忧虑的文部科学省于1996年展望21世纪日本教育前景时进行反思,时隔60年,于2006年通过提案,决心全面修改日本教育大纲一一《教育基本法》。在强调充实道德教育及强化家庭教育的今天,正是源自于当时新《教育基本法》的修改这一历史背景。

另一方面,据2004OECD国际学生评估项目结果显示,日本学生的阅读能力从第l下滑至第14,数学从第1下滑至第62007年阅读能力从第14下滑至第15,数学从第6下滑至第10,科学从第2下滑至第6。至此,社会上对于“减负教育”的批判声此起彼伏。于是文部科学省又于2011年废除了持续了30年之久的“减负教育”,并转而谋求“生存能力养成教育”的开展。这里“生存能力养成教育”的基本特征是:①重视学生的知识与技能学习,以及思考力、判断力、表现力的养成。②除学校外,家庭、地区等社会全体均应致力于青少年的教育工作。

在这里,有必要探讨一下日本家庭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关系。文部科学省在重视学习能力的同时,又将推进学校教育中的道德教育以及充实丰富家庭教育这两项加入到新的教学目标中,而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中的道德教育又是密不可分的。

(1)道德教育的丰富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教育基本法的修改(2006.12.22)

日本的道德教育旨在加深青少年从根源上理解人类的存在形式的同时,培养青少年的社会意识、规范意识,对于善恶的分辨能力以及关心他人、同情弱者的丰富内心。20133月由文部科学省设立的“充实道德教育相关恳谈会”在同年12月的报告中称,“现在仍然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一部分批判来自于道德教育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在这种道德教育被大肆批判的背景下,日本国内发生了一系列复杂事件。

首先,以解决最严重的社会问题——“校园暴力”为出发点,培养青少年的规范意识、对善恶的分辨能力、对弱者的同情等道德情操、真心待人的交流能力是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在《新教育基本法》中,第一条教育目的中明确写道:“培养丰富多样的道德情操”。中小学的《新学习指导要旨》中道德教育的具体目的里也写道“通过全校的教育活动,培养道德的心性、判断力、实践欲望及态度等”。只是,该《新学习指导要领》中并没有把“道德教育”规定为一门学科。在战前及战中,服务于当时天皇制国家的国民,应当时刻以“修身”为目标。在今天,人们之所以尽量避谈“道德教育”,正是出于对这一历史时期的抗拒心理。既然连一门学科都不算,自不必说教材。《新学习指导要领》中说道,道德教材应“由品德老师在校长的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帮助下共同编修”。编修时,应“充分考虑儿童、学校和地区的实情”,并“应当在监护人、当地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在深入理解当地家庭与社会共通特征的前提下,通力完成”。自此,直到2006年《新教育基本法》正式颁布实施,道德教育的大环境为:①受历史影响,人们仍然避谈道德教育;②以道德教育为目的的教学理念并没有切实传达至相关人员;③教职人员指导能力不足,对道德教育过程中的具体教学内容没有明确的概念;④与其他的真正学科相比,道德指导常被轻视,时间也总被其他科目占去。诸如此类,批评不断。总的来说,做的还远远不够。于是文部科学省又于201410月决定将道德教育定位为一门“特殊的学科”,并将在20184月开始使用教材授课,以此来达到强化道德教育的目的。

(2)家庭教育与道德

若把教育比作长河,那么最源头的那一滴一定是家庭教育。孩子的道德培养是父母的责任,也是一种乐趣。到小学入学之前的幼儿期内,训练孩子必要的生活基础技能是每个家庭必须完成的任务。从婴幼儿期亲子间的情感纽带开始形成,家庭教育就是通过家庭成员间的接触,培养其“生存能力”的根基和最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也是一切教育的起点。另一方面,行政机关的作用则是从侧面增加家庭教育相关的学习机会,加强建设儿童教育的辅助网络设施,增加亲子间共同体验的机会,鼓励父亲在家庭教育中的参加积极性,提高家庭教育力度。

总之,依据《新教育基本法》,青少年的教育及人格培养最终责任还是在家庭。行政机关仅仅扮演了强化家庭教育的辅助角色。《新教育基本法》新设了第十条“家庭教育”及第十一条“幼儿教育”。第十条第一项中对父母的义务作出了规定,“在子女教育上,父母负有第一义务与责任”,父母必须“帮助子女养成必要生活习惯,培养自立能力,使其身心共同发展”。在第二项中关于行政机关的角色明确写道,“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家庭教育的自主性,为监护人提供学习机会和信息,以支持家庭教育建设”。

幼儿期的儿童教育是父母的义务,而从健康型成长环境的构筑到各项儿童教育支援设施的建设工作由行政机关担任一一目前一些积极致力于家庭教育的地、方自治团体,正在切实地落实到实践中,而且这样的团体不在少数。

(3)与道德相关教育课程的改善(中央教育审议会答复)

201312月,文部科学省向中央教育审议会(简称“中教审”)咨询了“与道德相关教育课程的改善”等问题。中教审于201410月就有关道德教育的目标与内容问题,给予了如下答复。“道德教育的目标”如下:①以青少年的发育阶段为基础,加深对社会规则及道德的理解,并培养自我提升的能力。②顺应青少年身心发展和学习阶段进行教学,学习人类生存中重要的道德价值,并深化对其的理解。③培养青少年从多样性价值观的角度思考、判断、行动的素质与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新教育基本法》,“新学习指导要领”中,加进了与道德内容相关的四条观点。①重视主体性与自律性。②重视自己与他人间的关系。③重视自己对自然、文化的理解。④重视自己与集体、社会间的关系。

(4)再议道德论

明治时期的启蒙思想家、文部省官员西村茂树于188612月在当时的东京帝国大学授课时曾指出,“迎来明治维新后,陈旧的江户时代焕然一新。废除了曾以儒家思想作为公共行为准则的道德标准,取而代之的是试行以神道为标准的道德准则。然而,与文明开化并不相符的是,明治维新以来,日本国民失去了道德评判的标准,直至今日。如此一来,国民对道德修养愈加轻视,造成对重视道德修养的人不褒奖,对破坏道德准则的人不谴责的混乱局面”,这暴露了明治维新以来,由于道德标准的模糊,随之而来的危机感。西村在其代表作《日本道德论》中明确提出了上述主张,即应以儒家思想为道德教育的基础。不知己长逝的西村先生是如何看待当下日本教育的呢?在1947年制定的《旧教育基本法》中,出于对服务于战前天皇制国家体制下以“修身”为目标的国民教育的反感,道德教育并未被记载其中。日本国民罕见地在战后70年间与道德教育无缘。从而,变成了“对道德修养愈加轻视,对重视道德修养的人不褒奖,对破坏道德准则的人不谴责”的国民,也正因此,校园暴力、逃学、青少年犯罪等问题越来越表面化了。大胆想象一下的话,西村先生一定也会这样认为的吧。

五、日本“现代家庭”的未来及儒家家庭教育

预计从2018年四月开始,日本中小学道德教育将成为正式教学科目,这几年也将在对《道德论》进行整理的基础上,制定出完整的教科书。然而,究竟应该如何构筑作为根基的道德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论之间的关系呢?最后,将西村茂树的主张一一以上述儒家思想作为道德论的根源为蓝本,一边触及社会学领域中被论及的“现代家庭”论,对儒家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再行斟酌。

(1)日本“现代家庭”的前进与动摇

日本著名心理学家林道义在1996年出版的《父性的复权》一书开篇中写道:

“父不成其为父。父亲无法履行父亲的职责。整合家庭、提出理念、传承文化、传授社会规则的父亲的作用正在消失。结果家庭像一盘散沙,成了所谓‘旅馆家庭’,由此产生不分善恶之人,使没有整体观念的自私自利与软弱无力之人不断增加。”该书是在日本20年前日本的“父性”渐渐开始消失,或者说急速崩溃的前提下写成的。在林道义看来,现代日本社会中“具有父性必要条件的健全的父亲”正在被“朋友式的父亲”所替代,结果产生了大量的“不分善恶的人”“自私自利的人”“软弱无力的人”,造就了无望的社会。

且不说从前的父亲们有多“健全”“朋友式的父亲”又如何不妥,很明显“父性的复权”至少意味着以父权家长制为中心的传统家庭形象的崩溃。家庭观念的巨大变化,在战后迅速地传播开来,这就是所谓的“现代家庭”的前进与动摇。

“现代家庭”在字典中的解释为:“不同于封建时期的父权家长制家庭,指对家庭成员给予人格的尊重,以爱情和信赖关系为基础建立的家庭,以对子女的养育为重要的责任与义务。”社会学家落合惠美子指出,“我们现在所说的‘家庭’,从任何角度去分析,至多只有不到二百年的依据可查”,虽说可以“把‘现代家庭’(modern family)视作一种历史形态”,但考虑当时的封建家庭背景,可将其总结为以下8个特点。①家庭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分离、②家庭成员间的强情绪关系、③孩子中心主义、④男性在公共领域、女性在家庭领域的性别分工、⑤家庭集团性的强化、⑥社交的衰退与尊重隐私、⑦排除非亲属、⑧核心家庭。”

此外,关于日本战后“现代家庭”的变迁(家庭的战后体制),落合惠美子指出了如下三点:①女性的主妇化;②人口再生产的平等化;③处于人口转变期的世代为社会的中坚力量。落合认为,就第一点女性的主妇化而言,二战后,女性首先成为家庭主妇,说战后日本女性进入职场实际上是对趋势的误读。第二点既可以称它为“少子化”,也可以称它为“少生育化”,其含意是大家都在适婚年龄段结婚,建立一个有两到三个孩子的家庭。所谓的“两个孩子的革命”,不仅仅是孩子的数量减少,更是孩子必须有两到三个这样的“平均主义”。关于第三点,从人口学的角度,落合惠美子举了如下事例:尽管日本在不断地核心家庭化,但是却怀揣着三世代同堂的梦想。不经常与社区其他人进行交往,而躲在自己的小家庭至上观念的巢穴里,孩子的抚育和老人的赡养由家庭来承担,而又的确承担的不错。

但是,如今“现代家庭”也开始动摇,危机渐渐显露出来。山田昌弘将“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家庭多样化与个人化的推进,出现了脱离固有家庭规范的新家庭”的现象称为“家庭革命”。山田提到,随着传统的夫妻角色分担的解体,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共同工作,女主外、男主内的家庭也变得稀松平常,人们从结婚生子的固有观念中脱离出来,很多人选择当来婚妈妈,如果夫妻关系恶化,也不会在离婚的问题上过多犹豫。落合惠美子将这种现象称之为“脱现代家庭化”,她指出:“诚然,‘家庭崩溃’的预感,听上去很可怕。但崩溃的无非是只有不到两百年历史的‘现代家庭’这一家庭类型而已。无论接下来是何种制度,人们大概都会用‘家庭’这样熟悉的词汇继续称呼它,并随遇而安地生活下去吧。”

为了实现日本政府主办项目“男女共同参与计划社会”的推进,鼓励女性走向社会被提上日程。考虑到较“两个孩子的革命”更为严重的低出生率(20131.43)问题以及独居老人及敬老院等设施的增加等情况,很难说当下的日本家庭仍然在“现代家庭”范畴之内。虽然日本在现代化以后“现代家庭”取代传统家庭(封建家庭)成为主流,但当下“现代家庭”依然处于变革阶段,想必今后仍会产生诸多变化。而这种通常来说不可逆的变化未必是人们所期待的。另外,身处如此变动的社会潮流之中,采取“随遇而安”这样一种旁观者的态度真的是一种好的选择吗。

以上所述主要是有关家庭制度的内容,同时,家庭的功能也有必要关注一下。家庭社会学家森冈清美与本学会名誉会长望月嵩在其合著中指出:“在日本,真正做到使家庭成员社会化、激发其积极性、恢复其精力与健康等家庭的功育能的实现,在现实中实例很多。即便如此,对家庭这些功能给予期待,期待预期能够实观的部分,并且将应该得以实观的部分作为不会衰减的规范意识。保留此种规范意识,因此只要在家庭功能范围内的信任不垮,制度上的家庭的消亡,至少不会成为我国的当务之急。”林道义在《父性的复权》中呼吁“父性的回归是当下迫切的愿望”在前文有所提及,这也是在强调家庭的功能。

未来的家庭将呈现何种面貌呢?为了解决该问题,已经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设想,重新审视儒家传统伦理思想也不失为一种方法。接下来是围绕家庭教育主体的亲子(父子)关系,对若干见解进行阐述。

(2)儒家家庭教育的可行性

最初,很多人会觉得这样一种尝试很不和谐。现代人在论及儒家的家庭伦理时,最先浮现在脑海里的恐怕是贯彻始终的父性原理、服从原理或权威主义等负面印象。不可否认,儒家确实有不少像“父命呼,唯而不诺,手执业则投之,食在口则吐之,走而不趋”(《礼记·玉藻》)这样要求绝对服从的强迫性语言。在自我尊严的意识得到强调的现代社会中,这样具有单方面服从性的儒家伦理观想必是很难接受的。比如说,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质疑“孝”的意义并将其贴上死语标签甚至无视的倾向,无疑是由于这样的社会情况导致的。

然而,这样的父性原理、服从原理,只不过是儒家思想中一个负面属性而已。在东方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儒家思想一直作为政治支配的意识形态存在着,政治家及统治阶级自然会强调并利用对其有利的父性原理、服从原理。我们来看一下具有代表性的“三纲思想”。众所周知,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董仲舒提出的为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理论基础。董仲舒以他的“阳尊朋卑”理论对此进行说明,君、父、夫为阳,臣、子、妇为阴,这是天定的、永恒不变的真理。将君臣、父子、夫妻关系规定为绝对的隶属或从属关系。

在以孟子的“五伦”为榜样的时代,审时度势地提出了“五伦”。其性质与“三纲思想”截然不同。“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等处理人与人之间基本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在亲、义、别、序、信的分类下,要求人伦中的双方都要遵守一定的“规矩”。例如,“父子有亲”的“亲”,基于正名论,为父的“慈”与为子的“孝”是以相依相待的关系为支撑的。正是因为有了父母的“慈”,才造就了子女的“孝”。由此可见,父母也应该更加重视自身的道德修养。

“治家之道,以正身为本,故云反身之谓。爻辞谓治家当有威严,而父子又复戒传当先严其身也。威严不先行与己,即人怨而不服。……孟子所谓身不行道,不行于妻子也。”

前面提到的《父性的复权》一书中,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其现代意义的有趣部分。“在家庭中,以父亲为中心形成的家庭秩序应当是最理想的。以此为目标,父亲除了应该具有以自身为中心的才干外,平素的努力也是不可或缺的。”林道义是从现代心理学的角度去解析父亲的理想状态的,但儒家早己于公元前给出了相同的观点。总而言之,儒家追求的理想状态是父母应当给予子女慈爱及妥善的教育,并为此身体力行,树立正确的榜样。

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1930年出版的作品《幸福论》(Conquest of Happiness)中写道,随着民主主义和精神分析学的发展,亲子关系也在一直发生着变化,父母在子女教育上也开始变得不知所措。在多年后的今天,这种情况依然存在。不仅限于家庭教育,各个领域正处于知识爆发的时期。而在追求这些知识的过程中,我们似乎丢掉了什么不可忽视的东西。对我们来说,维护亲子之间自然的“亲密感情”,父母与子女各自明确自身的定位与责任,提倡自我道德修养的儒家家庭伦理准则在当今社会,依然有着巨大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