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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打造全球创新体系

www.chinarushang.cn  中国儒商  作者: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

编者按:

  创新,全世界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5月18日—20日,以“创新能力与国际合作”为主题的“20国智库论坛”在德国柏林举行。来自美国法国、中国、巴西等20国的智库代表百余人参加论坛。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文参会并发言,既直言当前全球创新的“结构性梗阻”之困,又前瞻中国在全球创新中的巨大潜力,倡导实现从国家创新体系到全球创新体系的突破与转变。5月22日,以“气候金融”为主题的千人大会在法国巴黎召开,王文再次与会并发言。

  多次参与世界智库聚会,王文对全球智库交融激荡中的中国智库角色有了更深体认。本版特刊发其在“20国智库论坛”上的发言及作者手记,期待更多中国智库站上世界舞台,发出“中国声音”。

 

  1.世界经济发展呼唤全球创新体系

  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给各国政府带来了沉重压力。历史经验表明,全球性经济危机往往催生重大科技创新突破和科技革命。金融危机爆发后,各国均提高了创新的战略地位,希望借此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就业岗位,促使国家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整体竞争力、走出经济危机。为此,世界各国的研发投入不减反增,不断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并给予多项优惠政策,使创新成为重要的国家战略。

  正如世界各国期望的那样,创新可以推动世界经济从危机中恢复增长并且更具包容性。2008年之后,全球经济一直处于艰难复苏之中,一方面,美国、欧洲、日本等主要经济体仍无法实现实质性复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指出,2015年日本经济实际增长率仅为0.6%,比去年的预测值下降0.2%;欧元区在2015年陷入通缩困境的概率为30%左右,陷入衰退的概率接近40%。欧元区南方国家欧债后遗症严重,每个地区的潜在增长低迷,拖累了欧洲经济复苏;另一方面,新兴经济体增长压力较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下调新兴市场2014年经济增长预期0.2个百分点至4.4%,下调2015年增长预期0.2个百分点至4.0%,但维持中国2014年GDP增长预期在7.4%不变。

  如何化解世界经济增长疲态?一是通过世界再平衡收敛相关经济体的投资储蓄缺口,例如美国提高储蓄率,中国提高消费率;二是通过技术创新,找到像互联网这样可以带来革命性突破的技术,推动世界经济恢复增长。

 

  2.中国成为全球创新潜力最大国家

  目前,世界经济的最重要特征是通过跨国公司实现了全球经济一体化。跨国公司生产过程的特点,是围绕产品标准在全球配置资源,形成标准控制下的产品生产与组合。在这一生产架构中,标准和游戏规则的制定掌握在极少数国家手中,大多数生产者只是扮演落实这些标准的角色。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通过日趋复杂化的“交叉授权”形成了庞大的共享“专利池”,又从“专利池”中塑造出许多不断升级的标准体系,进而对标准本身进行专利化,以无形的知识产权链条控制了有形的全球化研发、生产和销售过程。依据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草案)》,知识产权的效力范围会随着保护对象的位移而扩张,随“嵌入”到产品中的零部件而自动把权利“嵌入”到使用国,于是,拥有较大“知识产权集群”的国家实际上可通过修改国内法律法规影响别国利益格局。西方国家不愿放弃知识产权法权,并通过这种法权压制新兴国家的创新,导致全球创新体系进入了“结构性梗阻”状态。

  从20世纪90年代起,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远程制造成为现实,中国成为“世界工厂”,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制造基地,但没能获得相应的利润。以生产苹果手机为例,每生产一部手机,中国从中拿到的利润大约为7美元,绝大部分利润都被美国公司拿走了。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跨国公司控制了产品的核心标准,并把这些标准申请为专利,利用强大的全球信息网络,把研发、生产过程全部模块化,外包到全球各个角落。

  随着中国内需的扩大,设计能力正逐渐向中国转移。2010年10月11日,汤姆森路透集团在题为《专利在中国Ⅱ:中国创新活动的现状与未来》的研究报告中指出,2003—2009年间,中国的专利总量年增长率为26.1%,而美国的年增长率只有5.5%;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示,2011年中国约提出52.6万件专利申请,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专利申请国。

  众所周知,只有当参与研发的社会资源基数巨大并形成社会上最重要的产业时,才能产生稳定而连续的技术进步流,才能支撑起真正的创新型国家。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工厂,且有望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内需市场,因此,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拥有更大的创新原动力。

  当前,世界各国的竞争焦点集中于“标准掌握在谁手里”这一问题上。中国发展面临的最大课题—产业升级,其主要含义并非只是从落后工艺升级至先进工艺,更是要掌握标准的制定权。然而,制定新标准却绝非把既有环节重新排列组合,而是要依靠自身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对西方知识产权话语权形成挑战。为此,需要世界构建更加和谐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3.从国家创新体系到全球创新体系

  全球化时代,创新要素加速流动,创新资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优化配置。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不再局限于自身有多少人才、专利或其他要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整合全球创新资源并为己所用。

  当前,世界知识产权体系仍由欧盟、美国、日本等技术先进的发达国家主导,广大新兴国家如中国、印度、巴西等,尽管日益成为创新主体,却仍处于被支配地位。为此,需思考如何从建立国家创新体系发展为建立全球创新体系。

  仅靠一国之力,难以突破全球“创新梗阻”。为此,必须建立全球创新体系,使创新主体、创新基础设施、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等相互支持,共促发展。首先,要搭建好全球创新环境和创新基础设施。只有以二者为基础,才能培育出全球重大创新,形成需求、研发、生产、消费的完整的全球创新体系,并为之创建包括中介服务、金融服务、产权保护、政治环境、社会文化氛围在内的服务体系;其次,必须站在全球角度构建新的标准,而不是把一国标准推广到国际市场。

  在新的全球创新体系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肩负人类重大创新使命,也共同制定产品标准,从而使产品利润的全球分配更加合理,促进世界经济发展。为促进这一体系的建立,应从如下方面着手:

  设立全球创新项目库,开展全球合作。各国政府应协商建立全球创新项目库,制定统一的科技合作协定,并在这些协议下执行科技合作项目,使相关国家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参与其中。这种官方合作方式,解决的往往是全球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创建有利于全球创新合作的良好环境。跨国公司对整个产品价值链的掌控能力较强,阻断了知识的国家化及人员的国际化,常通过收购来消灭对手。为此,必须打破跨国公司的这种掌控能力;同时要协调各国的财政税收政策、改进新技术的传播渠道,创造有利于全球创新的环境。

  创建有益于全球创新合作的基础设施。构建完善的全球创新合作金融支持体系,保证相关创新项目有充足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明确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在新技术推广中创新商业模式,促进技术的商业转化过程;修改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标准、WTO政府采购协议、TRIPS协议、全球气候变化公约等国际规制,使当前的全球规则促进全球创新体系的构建和发展。

 

  4.中国应在全球创新体系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

  当前的国际知识产权体系并不利于中国的创新。在此形势下,中国在全球创新体系建设中应积极发挥作用,成为开放性全球创新体系的有力支持者,和各国携手构建最具合作力的全球创新体系。

  首先,在G20会议上,积极倡导成立I20(Innovation 20)。根据人类发展需求,共同成立重大创新库及创新基金,为人类的重大创新集中力量破除障碍,实现全球经济增长。

  近年来,中国已与美国启动“中美能效行动计划”,与欧盟启动了“中欧科技伙伴合作计划”,与日本启动了“气候变化科技合作共同研究项目”,与韩国启动了“中韩联合研究计划”等;在未来,中国要继续巩固和加强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力度,特别是要将国家主要科技计划、重大科技专项中的重点国际合作项目纳入双边、多边政府科技合作协议,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提升创新合作的层次和质量。

  其次,中国应倡导成立国家知识产权轧差交易市场。美国商务部2012年4月11日发布的《知识产权与美国经济》报告称,2009年美国企业(含海外美资控制企业)专利许可与牌照费收入为898亿美元,支出仅为252亿美元。由于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强势,使得发展中国家的专利很难转变为收入。因此,中国应积极倡议建立国家知识产权轧差交易市场,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现产权公平交易。

  再次,积极承接跨国公司研发的国际转移。针对跨国公司不断增加在华研发投资却严格控制其技术的状况,中国应采取如下措施:加强对跨国公司研发活动的宏观引导,根据国内发展需求,对跨国公司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创新采取不同政策;建立吸引跨国公司人才回流的机制,以优厚条件吸引掌握重要技术的人才回流到国内企业,带来先进技术和研发管理经验;赢得与跨国公司合作创新中的主导权,通过积极谈判,达到完全占有知识产权或占有一部分知识产权的目标。

  最后,积极推动科技型企业“走出去”。由于不熟悉国外情况,不少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走出去”心存顾虑。中国要大力推动科技园“走出去”,在国外搭建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平台,帮助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切实增强我国科技型企业竞争力。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本文系作者在“20国智库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发言,刊发时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