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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与词坛

www.chinarushang.cn  中国儒商  作者:  陈丽丽

 陈丽丽,女,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2010级博士生。本文出自其博士论文《南宋孝宗时期词风嬗变研究》。

  博士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诸葛忆兵

  通讯评委:武汉大学教授 王兆鹏 杭州师范大学教授 沈松勤

  宋代被誉为华夏文化登峰造极之世,其中哲学领域的理学与文学领域的词最为瞩目。南宋淳熙年间,位于铅山的鹅湖,无论在哲学史还是文学史上,都为后世留下了深刻印记,其原因是两次著名的“鹅湖之会”:一是淳熙二年(1175年),吕祖谦发起,朱熹与陆九渊展开讨论;二是淳熙十五年(1188年),辛弃疾与陈亮、朱熹相约,朱熹未至,辛、陈相会后产生一系列《贺新郎》同韵唱和。这两次鹅湖会虽无必然联系,但却微妙地反映出南宋前中期的思想文化风貌,即理学与词学的活跃。淳熙(1174—1189年)乃南宋最为鼎盛的阶段,《癸辛杂识》曾言及“道学之名,起于元祐,盛于淳熙”。作为宋代文学代表的曲子词,在该阶段同样达到高峰,辛弃疾、姜夔登上词坛,陆游、范成大、张孝祥、陈亮等也创作颇丰,不少崇尚理学之士置身于填词行列。

  词作为音乐娱乐文学,多为花间尊前的产物,似乎与哲学范畴相距甚远,然而早在唐代敦煌词中便出现与佛、道有关的内容。北宋中叶,周敦颐等援佛入儒,对儒学进行革新,逐渐形成理学,南渡后,理学开始渗透词坛中。值得注意的是,佛、道二家在文学中往往超越了其哲学及宗教规范,譬如北宋惠洪、佛印、仲殊等僧侣不顾教规戒律,作起艳诗、艳词来丝毫不逊于风流放浪的文人士大夫。相比之下,理学自产生以来,在诗、词中的表达则显得规矩、守成。

  作为儒学的新发展,理学在绍兴以后逐渐占据了科考重要位置,“道统”“道学”观念在淳熙年间已完全形成,不少文人士大夫深受理学思想影响。张春义《宋词与理学》把有理学师承关系,并有一定词作、词论存世者认定为理学家词人,其中经历乾淳时期的有40家。这些理学家词人及其创作呈现出两个显著特点:

  第一,理学家词人官职、社会地位普遍较高。王十朋、赵汝愚为进士第一;史浩、魏杞、周必大皆为孝宗朝宰辅;胡铨、韩元吉、杨万里、张栻、丘崈、楼钥等亦为朝廷重臣。值得一提的是,该时期理学家词人在政治主张和性格特征上也表现出高度统一:多为忠正、耿直之士,基本属于抗战一派。较高的身份地位通常会带来较大的社会影响,他们对曲子词内容、格调的偏好,自然对当时词坛风尚,尤其是高层文人创作圈有一定导向。

  第二,理学家词人整体上对艳情较排斥。有词作存世的38位理学家词人近2/3无艳词流传,朱熹、王十朋、倪偁、李壁为代表。绍兴十一年(1141年)宋金和议,次年朝廷废弛乐禁,社会经济及娱乐生活迅速复苏,歌舞宴饮、都市浮华再度繁荣,曲子词也极为兴盛,然而艳情词比例却始终没有恢复到北宋水平,甚至退居到咏物词、哲理词之下。这种与北宋迥异的创作风尚使得南宋词坛越来越偏离晚唐五代至北宋的本色风貌。究其原因,南渡后已在精英阶层流行起来的理学思想可以说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综观乾淳时期词坛风貌,理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是礼义道德对“词为艳科”传统的冲击。理学在孝宗时期已渗入到社会思想文化诸多层面,词人创作中亦有明显体现。清人李元玉《南音三籁·序言》明确指出:“赵宋时,黄九、秦七辈竞作新声,字戛金玉;东坡虽有"铁绰板"之诮,而豪爽之致时溢笔端。南渡后,争讲理学,间为风云月露之句,遂逊前哲。”如果说南宋初期因家国之变、朝廷乐禁使得艳词创作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那么到了孝宗年间,盛世气象已备,《武林旧事》所载临安酒楼歌妓的景况丝毫不逊《东京梦华录》中的汴梁风情,然而与歌舞娱乐相伴的艳词却相对低落,以至于坊间书商刊刻歌本时,更多选取北宋传统词作,《草堂诗余》便是证明。

  社会娱乐对艳情词的大量需要与文人创作明显减少的矛盾,与乾淳时期理学在文化精英阶层的迅速发展呈现出一致性。绍兴后,不少士人受到理学浸染,并体现在创作中。以朱熹为例,《晦庵词》现存19首,从形式上看,有回文、联句、栝、次韵等技巧;内容上有写景、咏物、述怀、寿词众多主题,然而却没有一首艳情之作。朱熹曾在《答孙敬甫》中表达自己的词学态度:“小词,前辈亦有为之者,顾其词义如何。若出于正,似无甚害。然能不作更好也。”可见这位大儒虽填词,但却对词体持保守甚至贬斥态度。曾丰淳熙戊申年(1188年)为黄公度词集作序时谈道:“凡感发而输写,大抵清而不激,和而不流;要其情性则适,揆之礼义而安。非能为词也,道德之美,腴于根而盎于华,不能不为词也。”(《知稼翁词序》)词本是娱宾遣兴、供歌妓演唱的工具,曾丰竟把礼义、道德作为其根本,比朱熹有过之而无不及。四库馆臣称其“盖事讲从罗洪先游,日以讨论心学为事。文章一道,非所深研。……其他诗文,虽间有好奇之癖,要皆有物之言,非肤浅者所可企及”。可见曾丰对道学的重视远远超过文学,礼义、道德自然成为其词学思想的核心。

  当词与道德相联系时,必然会排斥并远离艳情娱乐传统。庞元英《谈薮》有则记载:谢直沉迷娼女,一再受到陆九渊指责,甚至搬出“名教”进行说教。由此可见孝宗时期,理学家们已明确表示出对声色艳情的排斥以及对礼义、道德的追求。在这种思想作用下,文人士大夫们必然会对情色之事有所收敛,纵然在习性上、现实生活中未必能十分节制,但付诸文字时,往往不会像北宋柳永、欧阳修、黄庭坚那样无所顾忌、肆意宣泄。尤其在许多理学家词人笔下,已看不到词为艳科的文体特征。

  其二是理学术语、理学思想对词体的渗透。总观南宋前中期词作,理学的影响直接以两种形式呈现在作品中:一是以理学之语入词,以词来阐理;另一种是把理学思想融入词中,使词带有理学哲义。前者如沈瀛《醉落魄》二首,通篇理学术语,完全以词来阐述“格物致知”“纯全天理”“非礼勿言”“克尽私心”等理学观。这种纯学理之词,在两宋词坛极为少见,清代藏书家丁丙指出:“子寿词劲气直达,颇思矫涤纤丽之习。唯好作理语,终与斯道去之远耳。”(《善本书室藏书志》)相似的还有汪莘之词,《四库总目提要》谓其词:“稍近粗豪,其中《水调歌头》二首,至以"持志""存心"为题,则自有诗余,从无此例。苟欲讲学,何不竟作语录乎?”可见后人对以词阐理的作法并不认同。

  相比之下,把理学思想巧妙融入词中的现象更为多见,如朱熹《念奴娇·用傅安道和朱希真梅词韵》,其中“绝艳谁怜,真心自保,邈与尘缘隔”数语,一方面写出梅花的高洁峻雅,另一方面阐释了理学家的理想人格。尽管叶适、陈亮等事功一派满怀报国激情,但不少理学家把闲淡、高洁、寡欲视为理想风范。孝宗时期的山林之趣、退隐生活之作明显多于前代,陶潜甚至成为词中出现频率很高的意象,与当时这种理学思想的蔓延不无关系。

  众所周知,词体在南渡之后,从内容到艺术风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为一种音乐娱乐文学,词体在宋代的地位相当于当今的流行歌曲,很长一段时间内被视为“余技”“小道”。即便是这样一种文体,随着理学的不断发展,南宋时期也被打上了明显的烙印,由此足见儒学对传统社会文化的深远影响。